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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制度
1.献血时间之后用血(用血时间晚于献血时间)即可减免,用血时间统一为本次住院的最后一次用血时间。
2.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,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;5年后至终身,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;如果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,10年内免费用所需血量,10年后至终身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;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,则终身免费用所需血量。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,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。
3.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(指献血者配偶,双方父母,子女及配偶)省内用血,可在用血医疗机构出院结账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;如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非血站直接供血的医疗机构用血,或因其他原因在用血医疗机构未完成直免的,还可在网上完成用血费用减免。
4..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在基准金额内减免后有结余的,下次可以再用,如果基准金额不够减免的,差额部分由患者自付。
5.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,可根据减免标准分别享受血费减免,不互相替代,即本人减免后不影响直系亲属减免,或直系亲属减免后也不影响本人减免,但在各自权利范围内核减相应减免金额。
2.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,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;5年后至终身,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;如果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,10年内免费用所需血量,10年后至终身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;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,则终身免费用所需血量。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,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。
3.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(指献血者配偶,双方父母,子女及配偶)省内用血,可在用血医疗机构出院结账时直接减免用血费用;如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非血站直接供血的医疗机构用血,或因其他原因在用血医疗机构未完成直免的,还可在网上完成用血费用减免。
4..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在基准金额内减免后有结余的,下次可以再用,如果基准金额不够减免的,差额部分由患者自付。
5.献血者本人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,可根据减免标准分别享受血费减免,不互相替代,即本人减免后不影响直系亲属减免,或直系亲属减免后也不影响本人减免,但在各自权利范围内核减相应减免金额。